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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区“带头大哥”蛊惑业主不交物业费,结果彻底“崩溃”了
发布者:admin  来源:物业管理部--品质管理  发布时间:2021/10/28

王某系甘井子区某新建小区的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并鼓噪其他业主共同以提供物业服务的大连某物业公司非业主选定及收费标准过高等为由拒缴物业费。甚至还建立了“业主维权群”的微信群,自封“带头大哥”,把小区业主全部拉进微信群,在微信群里长期发布负面信息,连物业公司的贴心服务,也被王某等个别群成员说成是收买人心。

因提供物业服务的大连某物业公司系依据与开发商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而进行的正常经营,虽多次向业主予以说明,但仍有业主受王某等蛊惑或采取观望态度而迟迟不缴物业费,致使物业费收取工作极度困难。

今年5月,大连某物业公司选择了包括王某在内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为被告,并起诉至甘井子法院,要求王某等业主缴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甘井子法院经审理,虽有部分业主听从法官调解,及时缴纳了物业费,但王某等几位业主仍执意“坚守”。

2021年6月,甘井子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大连某物业公司的诉求。

一审宣判后,王某等几位业主执意“抗争”,选择提起上诉。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21年8月中旬,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甘井子法院的一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王某等未按判决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大连某物业公司遂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案件分由甘井子法院执行局快速执行团队的苏子木法官承办。苏子木法官接手案件后,立即进行了常规的送达、网络查控和约见被执行人工作。在苏子木法官各个击破下,大部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只有王某等3位业主“耍聪明”,清空存款账户,来对抗法院的执行工作。

苏子木法官果断将王某等3位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

2021年国庆节前夕,苏子木法官专门制作了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公告,张贴于王某等3位被执行人住宅楼道及小区进出口等处,让王某等3位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曝光于小区居民的视野之下。在强大的法律威力震慑下和居民舆论的漩涡中,王某“崩溃”了,主动到法院联系苏子木法官,把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等合计18000余元,一次性交付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并解散了微信群。见“带头大哥”王某“栽了”,另外两位被执行人也于次日来到法院将执行款全额付清。

2021年10月14日,苏子木法官将执行款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大连某物业公司。至此,王某等拖欠物业费的执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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