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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下水管堵塞导致房屋返水,损失谁来承担!
发布者:admin  来源:物业管理部--品质管理  发布时间:2021/11/15

案情简介:

先生和庞先生是楼下上邻居关系,A物业系刘先生及庞先生所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因下水主管堵塞,造成污水直接返到二楼庞先生家中,并向刘先生家中渗漏。先生及时通知了A物业并联系刘先生A物业对该起故障进行维修排查,但未找出原因。

后刘先生家中再次遭受渗水,A物业查找出排水主管堵塞原因下水主管道位于一层101户内地面约1米深处有水泥块所致,并进行了及时抢修清理。而污水之所以返到二楼庞先生家中因刘先生自行将自家屋内下水地漏堵住,在下水主管无法及时排水的情况下直接顺管线从二楼庞先生家中溢出,而不是从一楼刘先生家中溢出。刘先生遂将A物业公司及庞先生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刘先生申请对其损失进行鉴定评估。一审法院选定B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刘先生墙体、地板等物品损失进行鉴定。该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出具评估意见,刘先生物品损失合计15621元。发生鉴定评估费用3000元。 

法院判决

本院认为,A物业作为涉小区的物业公司,具有公共设施维护义务,主下水管道属于公共设施之一,A物业具有疏通下水,保业主正常使用的义务,因此A物业对本案刘先生的损失具有一定过错。即及时进行了抢修清理,但应对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案涉小区的实际情况,本院依法酌定A物业承担30%的责任。一审中经过中介机构鉴定,刘先生的损失合计15621元,刘先生为此发生鉴定评估费3000元,故A物业应赔偿刘先生损失4686.3元。

律师看法

物业服务企业对公共设施具有维护保养义务,主下水管道属于公共设施之一,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定时清理,如发生堵塞,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疏通并保存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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